科学发展观与论十大关系
本人愚钝,不爱学习政治,因此只是在听了一个党校教授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讲座后,才恍然大悟,明白了“所谓的科学发展观”,原来“就是指导科学发展的发展观”。其后,虽然相继看到了一些专家连篇累牍地诠释和不断修饰,也始终没有消除“就是指导科学发展的发展观”的疑惑。然而,当重新学习了毛主席的《论十大关系》,并拿来与之对照,才似乎彻底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科学发展观!
不妨摘录如下:
1、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2、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3、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4、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5、中央和地方的关系;6、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7、党和非党的关系;8、革命和反革命的关系;9、是非关系;10、中国和外国的关系。
对此,恐无须细读全文,仅看这10个小标题,人们就会立马可见,毛主席这个“发展观”不仅出自己手,任何诠释纯属多余,而且让文化不高的人民群众都能很快明白和理解。“重”、“轻”、“农”关系谁不明白和理解?“沿海”和“内地”关系谁不明白和理解……?可在此之中和此后,包括中宣部在内的各级宣传部门,谁又吹嘘过《论十大关系》是“科学发展观”?绝没有!因为在毛主席这个辩证法大师的领导下,大家都明白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无止境的,指导其发展的观点也绝非一成不变的,要允许争论并可以改变的——即便短期内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反之就是不科学或违反科学规律的发展观。
与此同时,毛主席撰写《论十大关系》的经过,也足以说明问题。即那是经过充分论证的,听取了来自民间、高层和党内外诸多人士的意见,特别是“中央工业、农业、运输业、商业、财政等三十四个部门的工作汇报”,才动笔并几易其稿的。曾经多次派人到基层调查研究,专门找省、地、市的领导谈话,成稿后也不急于发表,而是继续在文字、语法修辞和逻辑思维上加以愠色,既说明了毛主席极其注重调查研究,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为人、做事和著文之严谨,更说明了毛主席对党、对国家、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对人民的高度负责精神!
而这,不是尊重科学、崇尚科学而绝不标榜“科学”的科学发展观?“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就像他老人家羞于和“马恩列斯”并列,禁称“主义”,甚至不许将自己的学说称为“理论”而谦称为“毛泽东思想”一样,正因为毛主席如此伟大的谦虚,热爱和忠于他的人民才能在52年(《论十大关系》发表于1956年4月25日)后的今天,尤其在同号称“科学发展观”的比较之中,看到了任何一种发展的观点是否科学,是否有利于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绝不在于吹嘘和标榜,而是在于社会实践的检验和广大“工农兵学商”的认同!
就是说,那种首先被某某恶心的“理论”和“重要思想”限制的、空洞无物的、几乎是用枯涩难懂的词汇拼凑起来的和根本经不起推敲的所谓“科学发展观”,既难得到人民的认同,更将被社会实践检验是错误的和违背科学规律的。因一个个罪大恶极的贪官免死带来的全社会的强烈反感,因去小岗村鼓吹“土地流转”而在三中全会遭到破产,因赤裸裸的帮助美国和国内房地产商救市而掀起的举国上下声讨之声,因死死抱着“理论”、“代表”大腿不放而暴露的当政者绝不光彩的嘴脸,尤其是因肆意“换旗”而激起的全党全军和各族人民的空前反对,哪里能见到科学发展观的踪影?!
一句话,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关键在于其“发展”的观点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结合国民经济的实际、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公有制利益和是否顺应党心、军心和民心,而不在于是否将“科学”二字作为前置词和被其所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