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县民政局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打算
2008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负起社会责任为已任,按照 “发展是首要,为民是根本,运作是核心,统筹是关键,队伍是保证”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开创我县民政工作新的局面,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基础性作用。
一、恪守为民之责,扎实推进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全面发展。
㈠、积极有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捐赠工作。我县救灾救济工作坚持贯彻“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的救灾工作方针,切实有效地做好防灾、减灾、救灾、捐赠工作。1、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我局重新修订《X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以县政府办文件[2008]63号下发,明确相关部门灾害救助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2、建立救灾物资储备。我局长期动态储备150顶帐篷和一定数量的棉被、衣服,还与县长兴粮食加工厂签订大米供应协议,与漳州市芗城南盛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棉被、衣服、帐篷供应协议,与芗客隆、百姓超市等签订生活用品、饮用水、方便食品供应协议等。3、设置自然灾害避灾点。在低洼地、地质灾害点、泄洪区等自然灾害易发的武安镇官山小学、陈巷镇敬老院、岩溪中心小学、枋洋中心小学建立4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并配备价值4.34万元的救灾物品,以便灾害发生时转移受灾群众。4、建立慈善爱心超市。依托商业超市让受助对象定额自主选择,免费领取所需物品。首批受助对象为城市低保中重度残疾人、孤寡老人、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共67人受助物资金额8040元。5、完善住房救助制度。对全县农村40424户住房实行统保,每户保额由去年的5000元提高到1000元,总保险额由去年的2亿元提高到4亿元。在保险期限内,我县农村农户居住的房屋,因灾造成房屋损毁或部份损毁的,保险公司按约定负责给予赔偿,赔偿范围、赔偿标准按《XX县农村住房统保协议》的约定执行。赔偿标准有所提高,住房每间由去年的600元提高到1800元,厨房每间由去年的400元提高到800元。今年来,我县农村农房遭受暴雨和火灾等灾害引起的农房倒塌和损坏47户73间,都及时得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金额72150元。6、做好救灾捐赠工作。今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县发生8级大地震。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县委、县政府积极发动全县人民向地震灾区捐款。为做好接收工作,县民政局与农行协商开设“绿色通道”,开设专门接收捐赠款窗口,县民政局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409.39万元,捐衣物9236件,折款35万元。10月,又组织一次“送温暖、献爱心”——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款物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24.3万元。㈡、规范管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局动态管理城乡低保,实行“一年一定”的动态管理方式,在年度动态管理中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保留,对新增的困难户及时给予纳入,对家庭收入有所增加、条件有所改善,超过保障线的给予剔除。在工作中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执行“三审两公示”。即: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审核、民政局审批,在村委会初审和民政局审批两个环节实行公示制度,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1、城市低保。2008年我县城市低保保障人数327户924人,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200元,月人均补助85元、临时补贴25元,从7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提高补助15元,月人均补助达到125元。今年至10月31日共发放保障金108.5万元。2、农村低保。2008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人数2287户4332人(其中五保户491人),占农业人口2.65%,保障标准为家庭年人均收入1200元,分全额补助和差额补助两种方法,五保户为全额补助1200元/人·年;其他低保户年人均补差620元,从7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提高补助10元。今年至10月31日,共发放保障金320万元。3、建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为保障五保户的医食住行等,县政府于2008年7月2日出台《关于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通知》(泰政综[2008]53号)文件,对我县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评定管理、供养机制和资金的管理监督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①2008年的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3000元/人年,分散供养2400元/人年,按标准除省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50%,乡镇、村共同负担50%;②每年给农村五保户发门诊费补助,若患病住院的可报医疗费扣除“新农合”报销额外,全额给予医疗救助;③农村五保对象去世后,所需火化基本费由民政局统筹资金解决;④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住房损坏或倒塌,由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修缮和安置。4、实施城乡医疗救助。⑴农村医疗救助。2008年符合救助对象5126人。救助资金每人每年50元,资金来源省补40元,县配套10元。至今年10月31日共发出补助金297922元。其中用于补助个人缴纳新农合的参合金4332人,86640元,用于住院救助67人,137182元,定额救助19人,25000元,五保户门诊补助491人,49100元。⑵城市医疗救助。2008年符合救助对象928人。救助资金每人每年100元,资金来源省补80元,县配套20元。至今年10月31日,医疗救助14人,救助金额22955元。㈢、抓好拥军优属工作。2008年,我局把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纳入了民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思想教育、扶持生产、社会优待、国家抚恤、依法保障”和“各得其所,妥善安置”的方针,及时研究解决拥军优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1、落实抚恤政策。全县892名享受抚恤定补的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伍军人、伤残军人、“三属”、五老人员的抚恤金,全部按照省市规定的标准执行,逐月打入优抚对象存折。2、做好转业士官和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工作。2008年共接收退役士兵86人(其中农村77人,居民9人),对城镇退役士兵进行领取经济补偿金自谋职业安置,共发放补偿金9.8万元。3、开展爱国教育。清明节,组织干部职工、中小学学生到县烈士陵园、贝乌纪念碑、候虎江烈士纪念亭等教育基地进行继承革命传统教育,人数4650多人。4、重点优抚对象和“五老”人员实施医疗补助。对全县892个重点优抚和“五老”人员实施医疗补助,发给门诊费160560元,有25人次得到医疗补助,金额82030元。5、重点优抚对象体检。今年10月20日至12月底,组织全县重点优抚对象702人进行体检,每人体检费235元。6、支持驻军部队建设。一是支持驻泰部队燃料补助补助资金34.6万元,提高部队官兵生活。二是积极帮助装甲旅“四个一好”项目立项申请,争取资金4万元支持“打水井”解决饮水问题。三是支持装甲旅内部印刷厂项目建设资金8万元。四是做好支前工作。今年装甲旅和陆航团进行实弹打炮2次,在部队打炮期间,认真做好各项支前保障工作,大力支持部队军事演练顺利完成五是。大力支持部队基础设施建设,我县交战路二期工程路段24.82公里,投资8401万元水泥路建设,今年1月建成通车,军地领导隆重参加剪彩仪。县政府还投资680万元重建被2006年“7.16”碧利斯参风暴雨冲毁的“田头、石室”大桥,确保部队进出训练场道路畅通。六是军警民共建单位坚持把促进军地双方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培育“四有”新人作为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任务,以创建文明县城、村镇、行业、社区活动为载体,建立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军营,不断提高广大军民的文明素质,通过军民共建,军地优势互补,共建双赢。㈣、强化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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